@法制日報:轟動全國的內蒙古“呼格吉勒圖冤殺案”即將啟動重審程序,被以“故意殺人罪”槍決18年後,當年的殺人犯呼格吉勒圖面臨無罪判決的可能。
  1996年,呼格吉勒圖施救被姦殺女子卻被認定為凶手,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被匆匆執行死刑,多名辦案者因“迅速破獲大案”獲得表揚。
  2005年,被媒體譽為“殺人惡魔”的內蒙古系列強姦殺人案凶手趙志紅落網。趙志紅落網後交代的10起強姦殺人案的第一起便是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凶手的“4·9”女屍案。
  (原標題:真凶現身交代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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